关于十几年前的案子是否可以追求赔偿,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性质、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时效规定。
对于民事案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因此,如果十几年前的案子涉及到民事赔偿,且当时的受害人在此期间一直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那么可能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但是,如果案件存在特殊情况,如受害人一直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刑,那么受害人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其经济损失。但是,如果十几年前的刑事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么受害人就无法再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追求赔偿了。
此外,如果涉及到国家赔偿的情况,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因此,如果十几年前的案子涉及到国家赔偿,且受害人在此期间一直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那么可能存在时效问题。
总之,十几年前的案子是否可以追求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加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