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选门诊定点”指的是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后,参保职工可以选择增加一个二级或以上的医疗机构作为备选门诊定点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参保职工在备选门诊定点机构就医时,其报销待遇不受“单项小于等于120元”的限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以清远市为例,自2022年9月1日起,该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明确职工参保人从2022年9月起,除原选定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外,还可以多选择一个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作为备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备选门诊定点的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