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生育津贴
①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②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③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线上申请(以广州为例)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三、在搜索栏搜索“生育津贴”
四、选择“生育津贴待遇申领(一般情形)”
五、点击进去后,选择“在线办理”(如您对办理条件与所需资料等有不清楚的,也可先点击“查看指南”后再办理)
七、完成信息自检后,按要求填写表单
八、填写完表单,上传相关资料
九、完成资料上传后,选择一个医保分中心为您服务,其中“收取办理材料地址”与“大厅取件”应保持一致,广州市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所有医保分中执行统一经办标准,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也不需要到现场或者递送相关材料,直接确认提交就可以了。如有问题,您所选择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