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失业保险金现在仍然可以领取。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的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开除、除名和辞退等情况。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有求职要求是因为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领取失业保险金:
向社保局报备失业。报备时,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相关材料,包括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记表等。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会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
培训后,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为每月400元以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而定,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但最高只有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