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有面积要求。
根据《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的要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存放场地或者是经营场所的面积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在市辖区和县级市城区内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
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村(居)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在工矿区、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等区域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
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经营条件符合标准,从而更好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