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北京市职工门诊报销不再设2万元封顶线
目前,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由个人负担。按照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市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其中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以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则为90%;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同样不设封顶线的还包括职工大病保障,即北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进行“二次报销”且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