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如下: 1、拒绝事由的通知。
2、确定追索对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赔偿责任。虽然各票据债务人均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持票人为实际追索时,仍需确定明确被追索对象,偿还追索金额;
3、被追索人清偿。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后,被追索人应当偿还包括票面金额、利息、必要费用等在内的追索金额;
4、追索人受偿。追索权人依法取得追索对象支付的相应的追索金额后,应将有关票据、证明和收据交还被追索人,汇票追索权行使程序即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