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详细说明
时间:2025-04-16 03:15:50
答案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推荐
Copyright © 2025 回合百科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