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行政区域内,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直管区(含澄海区所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市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