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规定,74年之前未参保或有社保缴费记录遗失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局窗口申请补缴。补缴包括缴费基数核定和缴费年限确认,补缴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申请人需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并交纳相应费用,补缴成功后可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登陆官方网站了解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