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960元/人,相较去年提升了60元。
其中财政补助610元/人,相较去年提升了30元;
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相较去年提升了30元。
参保缴费对象
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人员,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在本市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就读的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和外国留学生●随在本市工作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长期居住或流动就业、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补缴。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3年2月底。
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即2022年缴费,缴纳的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