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差评的消费者进行辱骂、电话骚扰等恶意骚扰行为;
(2)商户自行或通过第三方,通过假冒用户身份等方式套取用户个人信息;
2.在被处罚后,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申诉;
3.商家通过利益如折扣、送菜、送礼、升级服务等作为交换条件,诱导会员好评;
4.商家通过自刷、批量小号、网上雇佣会员、线下邀请会员免费试吃等违规手段刷好评;
5.通过上传商户头图、私下组织等方式,仿冒平台“必吃榜”、“霸王餐”等官方活动,干扰平台秩序;
6.商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恶意差评竞争对手;
7.商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盗取会员账号修改差评;
8.通过修改商户信息等手段,恶意逃避处罚;
9.商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通过刷好评陷害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