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雇主应当在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就缴纳了社保,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要求退还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同时,员工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公司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不同意,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依法行事。
如果员工对公司的行为感到不满,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起来,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就交了社保,员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要求公司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