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证明方法是反证法。
首先,假设切线定理不成立,即存在一个三角形ABC,它的边AB和AC上分别有两个点P和Q,使得∠APB + ∠AQC > 180°。
接下来,我们将点P和Q沿着边AB和AC向内折叠,直到它们重合,此时得到的新三角形ABC'的角度和为∠APB + ∠AQC > 180°,这与三角形角度和定理矛盾,因此切线定理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