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诗歌的政治服务性:白居易主张诗歌应当为政治服务,即诗应“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序》)。这种观点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体现,如他在唐宪宗元和初年创作的揭露弊政和各种不合理现象的讽喻诗,如《秦中吟》和《新乐府》。
诗歌的社会功能:白居易强调诗歌具有“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即通过诗歌反映社会问题,批评时政,引导人们的情感表达。这体现了他对汉乐府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诗歌的艺术特征:白居易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观点,强调文学作品应当反映时代和社会的需求。他还提倡诗歌的通俗化,旨在让更多的人通过诗歌理解社会和生活。
诗歌的美学价值:尽管白居易在新乐府运动中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但他也认识到诗歌的美学价值,并在实践中推动了诗歌风格的多样化,以及诗歌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和谐。
个人风格的影响:白居易的个人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新乐府理论。他的诗歌直书其事,追求“实录”精神,同时又注重诗歌的艺术表现,使得他的诗歌既有深沉的思想内涵,又不失艺术之美。
综上所述,白居易的新乐府理论不仅关注诗歌的社会功能和政治意义,还强调了诗歌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