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
失业人员应在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的60天内,持参加过职业指导教育的《职工失业证明书》、《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到单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应由本人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外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身份证等材料。
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按街道或社区要求及时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每月15日(遇节假日,按期提前)前新登记申领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当月发放;15日之后登记申领人员,正常于下月补发。失业保险金通过银行按月发放,一般每月25日后可到账。
请注意,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活动。此外,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