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长阳大堰”的来历可以追溯到历史上的行政划分和地理特征。根据搜索结果:
古时该地区被称为“老鸦岭”。
在元朝时期,这里被称为“南里”。
到了明朝洪武初年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长阳大堰属于“安德乡”。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这里属于“南乡”。
宣统二年(1910年),长阳大堰属于“二自治区”。
民国时期,这里初为“二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为大蔡乡。
新中国成立初期,这里为“二区”,辖3乡。
1951年8月,这里为“四区”,辖16乡。
1956年4月,这里为“赵家堰区”,辖7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这里设“山峰公社”,辖5个大队。
1961年,这里恢复区、镇建制为“平洛区”,辖9公社。
1975年11月,这里撤区并社为“大堰公社”,辖26个大队、241小队。
1984年2月,这里设区建乡,设“大堰区”,辖5乡、35村、326村民小组。
1987年9月,这里区、乡体制改革设“大堰乡”,原5乡改办事处。
2002年10月,这里合村并组,大堰乡辖15个村至今12。
综上所述,地名“长阳大堰”的由来与历史上的行政更迭和地理变化紧密相关,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名称的变化,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大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