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犬牌;
2.
佩束不超过两米的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
3.
携带犬只进入电梯、楼梯等公共狭小空间,应当采取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袋内等有效防护措施;
4.
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和呕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