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梯楼多高才必须使用连廊的问题,不同规范和标准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2018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1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需要配备两部步梯,或者在单元间设置连廊。这是出于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的考虑,规定超过18层的高层住宅,每个单元应设有一座通向楼顶的疏散楼梯,18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
另一种观点则是基于住建部2011年7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该规范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当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如果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也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这里的“联系廊”实际上就是“连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连廊设计要求可能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地区性规定、建筑物的具体设计以及开发商的选择等。因此,在实际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还需要参考和遵循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安全性和合规性。同时,购房者在购买电梯楼时,也应向开发商或销售方了解有关连廊的设计和建造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