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对于违停的免罚规定如下:
首次违章停车免罚:
违停的时长不能超过15分钟。
如果在15分钟内当事人能够及时赶回,并且执法部门还在现场,就可以找到执法人员申请免罚1。
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况下,也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首次免罚的条件包括:在本市辖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申请人必须是机动车的所有人、违法行为未导致交通事故、24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罚款金额在500元及以下且未被扣车或拘留。首次免罚只免除罚款和扣分,仍需接受警告处罚。申请成功后,要保持24个月内没有新的违法行为记录,才能再次申请首违免罚2。
镇江市区内违停:
如果驾驶人在场,镇江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镇江交警会对你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扣分,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镇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3。
镇江高速公路违停:
在镇江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镇江交警会对你处以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3。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免罚,且首次免罚的条件中,罚款金额需在500元以下。如果已经申请了一次违停免罚,需要保持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24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