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群住院报销的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六十**以上。根据法律规定,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百分之六十。此外,以下3种情况的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计算:
1. 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个人负担的费用比例降低。
2. 住院的同时又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其门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
3. 严重慢性病住院,按照因病施治原则,符合规定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可一并报销。
请注意,具体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的医保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