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五年,或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企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或工龄二十五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三,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