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如下:等级1为重度伤残,赔偿金额为伤残津贴年养老保险基金的60倍;
等级2为中度伤残,赔偿金额为伤残津贴年养老保险基金的50倍;
等级3为轻度伤残,赔偿金额为伤残津贴年养老保险基金的40倍;
等级4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赔偿金额为伤残津贴年养老保险基金的30倍;等级5-10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赔偿金额依次递减。具体的赔偿标准可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