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
基本材料:
1、《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步骤三:
提取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