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企业借款并取得利息,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进行税务处理。首先,这种利息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个人需要按照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相应的附加税。如果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低于500元/次,可以免征增值税。其次,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还需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依20%的税率纳税,单位在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时,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进行账务处理方面,对于企业来说,个人把资金借给了企业,对企业来说需确认为债务。企业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不能走“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主要核算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企业向个人借款,只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 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 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时,要记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即可。会计分录如下: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