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市中考报考志愿的录取规则是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先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录取流程如下:
投档前,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将所有考生按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然后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从高分考生到低分考生,依次对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对每位考生志愿的检索,按考生所报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检索报考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当学校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就被投到该学校。如果不符合第一个志愿学校投档条件,则检索该考生第二个志愿学校,依次进行,直到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就不再检索该生后面所报的其他志愿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批次的志愿都填报完整,可以增加录取的机会。同时,同一批次报考生,计算机会将中考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按照顺序进行依次录取。如果所有志愿的高中校都完成了招生计划,且学生未能被录取,那么该生只能在统招结束后进行补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年份而有所不同,建议查阅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学校的招生简章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