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资机制: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多方筹资机制。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履行缴费义务,不视为增加农民经济负担。
(二)筹资标准:,农民个人缴费为60元。筹资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具体筹资由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组织,以村委为单位收取每户应参合资金,并及时给参合农户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基金交款专用收据。
(三)筹资优惠政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五保户、重点优扶对象、农村低保户(包括艾滋病家庭)参合资金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参合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参合资金由计生部门负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