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如果家属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言时应向审判长举手示意,经审判长同意后方可发言;如果是旁听人员,则不可以在庭上发言。刑事案开庭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