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危房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分别是房屋结构、房屋外部墙体、房屋内部承重墙、地基、屋顶、屋面排水和使用年限。
其中,房屋结构应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外部墙体应平整、无裂缝,内部承重墙应连续、无位移或开裂,地基要完整、无塌陷或沉降,屋面排水系统应完好、畅通,使用年限应超过30年。判定为危房的标准是其中任意两项或以上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