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是以预防和解决纠纷为主要职能的基层司法,担负着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实践的引领性和建构性功能,推动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诉源治理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预防基层矛盾纠纷激化。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方面,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的成立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通过共建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内外联动,规范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