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为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和乐果。
公告要求
自2017年8月1日起,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含上述3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用于茶叶的农药登记,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茶叶的农药登记申请;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茶叶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