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和《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的院子属于宅基地的有机组成部分,补偿标准应与宅基地保持一致。具体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根据当地土地估价、户口、人口比例及实际情况综合评估确定。
同时,政府应在执行补偿时对受影响农户进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