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1. 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等);
2. 发生工伤的医疗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
3. 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件;
4. 劳动保护用品、设备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流程:
1.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发生工伤后的1年内向所在领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核实符合工伤保险的条件后,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金和相关医疗救助。
2. 不满意工伤认定结果: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账户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提出异议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会重新进行复审审查。
3. 提交仲裁申请:如复审仍不满意,可以选择仲裁申请,仲裁申请可由受害者、家属或单位代为提出。
4. 劳动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劳动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将告知有关单位。
5. 召开调解会:劳动仲裁机构在帮双方协商或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将召开仲裁庭,根据详细的材料进行裁决。
以上就是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流程,应当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