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原因是按照中国政府单位的常规工作时间安排,上午8:30至12:00为工作时间,下午2:30至6:00为加班时间。
同时考虑到残疾人事务处理较为复杂,调查核实也需要时间,因此需要一个完整的工作日时间段来处理残疾人事务。
另外,有些残疾人可能需要面对身体上的困难,需要进行身体理疗等活动,因此特地设置了午休时间段,以便他们安排自己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