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规定,但原来曾有国务院规章:两地分居夫妻每年有一个月探亲假。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假期为30天探望配偶的待遇